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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7日

2023年将贯彻教育部、浙江省和我校相关精神,根据《浙江科技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下简称“《校工作办法》”),积极稳妥地做好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或“本学院”)学术学位二级点“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机械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与专业学位“工业机器人与智能控制”方向(“机械”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现将学院有关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成立学科专家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复试环节的学术专业水平评价、外语水平评价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学校方案负责对不同类别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以及通知等工作。成立技术小组,保障复试过程中相关技术问题的及时解决。

二、复试工作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30日(周四)。请考生届时积极做好准备。如因重要原因发生变动,将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第二阶段为调剂考生复试,预计4月初开始,具体见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公告栏目。请考生届时积极做好准备。如复试时间因重要原因变动,将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二)复试人选

复试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按照一志愿优先的原则,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再进行调剂复试。调剂按复试差额比例1:2择优遴选,如申请调剂人数不足1:2,则按实际申请调剂人数进行复试。复试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生院审批后在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和初试各科成绩等。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调剂程序: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本学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具体见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公告栏目。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经考生申请,可提前解锁)。

l考生登录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申请。

l学院通过网上调剂系统,筛选并确定拟复试考生名单。

l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向考生发复试通知,同时学院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相关安排等信息。

l考生网上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后进入复试环节。

l学院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组织进行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1、做好心理素质普测。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生必须通过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

(3)《浙江科技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4)学历证明资料

l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

l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应在2022年10月30日之前颁发)、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l提前毕业的考生,即目前在校三年级学生,必须持有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分证明原件,并注明该生在2023年9月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l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21年9月1日前毕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具有复试资格。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大学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对待,须提供结业证书原件。

(5)其他资料

l必备:考生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l必备: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单

l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

报送方式:复试前,将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所有材料扫描后合成一个pdf(可用扫描全能王软件合成)上传,文件名为“电气学院+复试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

(四)复试加分项目和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五)复试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今年采取网络远程复试,选用学校统一的软件平台进行。

面试前由系统自动生成考生面试序号依次进行。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时场内成员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进出复试场所。考生不得在复试过程中透露任何能识别考生身份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考生姓名、准考证信息、学校、相关教师信息等。

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专业课测试:主要考察复试科目范围内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的能力。

(1)每位考生回答专家复试小组提出的专业课问题。

(2)专家复试小组当场给考生打分,评委平均分即为考生专业课测试成绩。

2.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相关专业知识及其实际应用能力、科研能力等,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考生作不超过3分钟的自我介绍,自我介绍不能出现姓名和学校等个人信息,可包括能体现出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以及除专业知识以外的其他知识技能、特长与兴趣、身心健康状况等内容。

(2)专家复试小组综合提问,考生回答。期间如考生同意可提前结束。

(3)专家复试小组当场给考生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

3.外语听力及口语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的英语听说能力。

(1)考生须用英语作不超过2分钟的自我介绍,自我介绍不能出现姓名和学校等个人信息;

(2)专家复试小组用英语提问,考生用英语作答。

(3)专家复试小组当场给考生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外语听力及口语面试成绩。

以上3个环节考核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学院公布的加试科目。加试的方式为笔试。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后须提交近1个月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单。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6.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等进一步核实。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考生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50%+专业课测试×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不予录取。

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七)应急处置

线上复试过程中,考生如网络卡顿退出,可以将考生设置为暂缓,之后再向考生发起面试邀请。如复试过程遇上系统性故障,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在学院网站上提前公告,可另外安排复试时间。

(八)兜底支持

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根据申请积极协调并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九)复查工作

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录取工作

1.考生通过本学院组织的复试后,依据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批考生分开排名录取。

2.若拟录取考生总数达不到本次调剂名额,则安排第二轮调剂和复试,以此类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校研究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级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四、其它注意事项

1、2023年研究生招生的各项通知请及时关注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专栏https://aee.zust.edu.cn/yjsjy/tzgg.htm(如最新通知、复试名单等)以及研究生院招生专栏http://yzw.zust.edu.cn/tzgg.htm。若无故不按时参加复试和体检,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考生请及时关注体检时间安排,及时参加体检。

3、请广大考生务必在复试、调剂工作期间(除复试过程中外)保持手机、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网上通知,若由于考生原因造成通知不到位,后果由考生自负。

4、本复试、调剂方案及实施细则由浙江科技学院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若本细则中有与学校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学院招生联系人:凌老师

联系电话:(0571)8507 0256

纪检电话:(0571)8507 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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