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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勤工助学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2日

各二级学院/安吉校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丰富学校资助育人实践,引导广大受助学生以实际行动践行自强奋发之心、感恩回报之情、为国奉献之志,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勤工助学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3-4月。

二、参加对象

全校参加勤工助学的本科在校生。

三、推荐数量

各学院推荐不超过1名,安吉校区推荐不超过2名。

四、基本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主动参与勤工助学,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5.受到老师、同学一致认可,能够立起榜样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五、推荐材料基本要求

(一)勤工助学之星”“主要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岗位工作经历和心得感悟。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可以图文并茂,文中配图需另外命名发送一份原图。

(二)内容应生动展现学生不畏困难、自立自强、奋发向上、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

(三)文档格式为Word,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行间距为单倍行距。

(四)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六、活动实施

(一)逐级推荐。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所有推荐材料请于2023424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指定邮箱。

(二)专家遴选。学校将组织专家遴选复评,推选出10勤工助学之星进行校内推广,并择优选送3勤工助学之星优秀事迹选送至省教育发展中心。

(三)事迹宣传。学校将在浙科学声公众号进行专题推广;选送至省教育发展中心的优秀典型事迹,省中心将择优在省级相关媒体平台推荐宣传勤工助学之星,特别优秀的将推荐至全国相关媒体平台。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老师,电话:0571-85070271,办公地点:C1-432


202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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