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安吉校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丰富学校资助育人实践,引导广大受助学生以实际行动践行自强奋发之心、感恩回报之情、为国奉献之志,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勤工助学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3月-4月。
二、参加对象
全校参加勤工助学的本科在校生。
三、推荐数量
各学院推荐不超过1名,安吉校区推荐不超过2名。
四、基本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主动参与“勤工助学”,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5.受到老师、同学一致认可,能够立起榜样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五、推荐材料基本要求
(一)“勤工助学之星”“主要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岗位工作经历和心得感悟。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可以图文并茂,文中配图需另外命名发送一份原图。
(二)内容应生动展现学生不畏困难、自立自强、奋发向上、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
(三)文档格式为Word,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行间距为单倍行距。
(四)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六、活动实施
(一)逐级推荐。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所有推荐材料请于2023年4月24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指定邮箱。
(二)专家遴选。学校将组织专家遴选复评,推选出10名“勤工助学之星”进行校内推广,并择优选送3名“勤工助学之星”优秀事迹选送至省教育发展中心。
(三)事迹宣传。学校将在“浙科学声”公众号进行专题推广;选送至省教育发展中心的优秀典型事迹,省中心将择优在省级相关媒体平台推荐宣传“勤工助学之星”,特别优秀的将推荐至全国相关媒体平台。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老师,电话:0571-85070271,办公地点:C1-432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