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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聘用、工时统计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2日

各用工单位:

结合全校学生返校情况,为给经济困难学生及时提供助学机会,经研究,决定恢复本科生勤工助学工作,请各用工单位进一步根据学校完善勤工助学工作体系有关要求及我校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本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聘用以及上学期末工时统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上学期末工时统计材料上报要求

本次工时统计时间是20191220---2020113日,期间总工时不超过35小时。

1.材料要求

《勤工助学工时统计表》(书面、电子);签字(签字章无效)、盖章。

《学生勤工助学签到表》或《学生勤工助学考评表》(原稿);

备注:工时统计表中学生的学号和姓名请务必填写正确。

2.上报时间

64—65日书面材料上交至行政楼216,电子稿发送qgzx@zust.edu.cn

二、本学期岗位设置要求

1.本学期岗位设置要求

各用工部门应重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及来自防疫重点地区等的特殊困难学生,岗位设置和聘用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各用工部门用工人数不得超过上一次工时结算的人数。

2)各用工部门最高用工人数90人。

3)各用工部门贫困生用工比例须达到80%及以上。

2.用工与时间安排

161—622日,考虑到一些用工部门开学工作需要,在符合上述岗位设置条件下,贫困生可提前上岗。此期间非贫困生不得上岗,否则相关费用由用工部门自行承担。

2616—617日各用工部门上交《勤工助学聘用情况汇总统计表》(书面、电子),书面签字(签字章无效)、盖章。书面材料上交至行政楼216,电子稿发送qgzx@zust.edu.cn

3)学校审核通过后622日书面回复各用工部门,用工部门接到学校批准用工书面回复,与学生签订用工协议后623日方可全面用工。

三、用工注意事项

各用工部门务必严格按照学校勤工助学有关要求,坚持精准帮扶、推进资助育人,做到科学设岗、规范管理。学生勤工助学过程中严格按照学校防疫工作有关要求,切实落实相关安全及防控措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85070271C1-432


20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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