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加强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培养一批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根据《中共浙江科技学院委员会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工程”的实施意见》(浙科院党发〔2008〕12号)、《浙江科技学院中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及管理办法》(浙科院政〔2006〕38号)的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校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或已具有硕士学位的副高级职务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独立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含)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优良,教学业绩显著。
3、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突出,近三年工作中具备下列(1)、(2)两项之一及(3)、(4)两项之一:
(1)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一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被SCI、EI期刊收录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正式出版的高等学校教材,本人是第一作者。
(2)主持过省部级科研项目。
(3)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多项厅、局级科研奖励或发明专利一项,本人是获奖项目的第一、二完成者。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本人为获奖项目的第一、二完成者。
艺术类、外语类、体育类教师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校青年骨干教师
1、具有副教授职务、博士或具有硕士学位的讲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独立系统地讲授过一门(含)以上主要课程,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良好、科研业绩显著。
3、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突出,近三年工作中具备下列两项:
(1)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正式出版的高等学校教材,本人排名为前三作者。
(2)主持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3)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校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发明专利一项,本人是项目的第一、二完成者。
(4)获得厅、局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优秀教材奖奖励;或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本人是获奖项目的第一、二完成者。
艺术类、外语类、体育类教师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推荐名额
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推荐1名,具有申硕立项学科、申硕支撑学科、卓越计划专业、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或专业的二级学院可推荐2-3名;校青年骨干教师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可推荐3名。
三、推荐程序
(一)申报人认真填写《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校青年骨干教师选拔推荐表》(附件1);
(二)由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排序推荐,并提出推荐意见,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
(三)经校人才评价委员会评议、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经公示,报学校审批。
四、上报材料要求:
1、《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校青年骨干教师选拔推荐表》(附件1)一份,附件证明材料1套;
2、《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校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一览表》(附件2)一份;
申报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校青年骨干教师的材料报送日期截至2012年11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05029@zust.edu.cn
联系人:陈海明联系电话:0571-85070152
附件1: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校青年骨干教师选拔推荐表.doc
附件2: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校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一览表.xls
人事处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