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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校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9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加强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培养一批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根据《中共浙江科技学院委员会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工程的实施意见》(浙科院党发〔200812)、《浙江科技学院中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及管理办法》(浙科院政〔200638号)的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校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或已具有硕士学位的副高级职务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独立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含)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优良,教学业绩显著。

3、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突出,近三年工作中具备下列(1)、(2)两项之一及(3)、(4)两项之一:

1)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一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被SCIEI期刊收录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正式出版的高等学校教材,本人是第一作者。

2)主持过省部级科研项目。

3)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多项厅、局级科研奖励或发明专利一项,本人是获奖项目的第一、二完成者。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本人为获奖项目的第一、二完成者。

艺术类、外语类、体育类教师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校青年骨干教师

1、具有副教授职务、博士或具有硕士学位的讲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独立系统地讲授过一门(含)以上主要课程,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良好、科研业绩显著。

3、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突出,近三年工作中具备下列两项:

1)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正式出版的高等学校教材,本人排名为前三作者。

2)主持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3)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校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发明专利一项,本人是项目的第一、二完成者。

4)获得厅、局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优秀教材奖奖励;或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本人是获奖项目的第一、二完成者。

艺术类、外语类、体育类教师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推荐名额

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推荐1名,具有申硕立项学科、申硕支撑学科、卓越计划专业、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或专业的二级学院可推荐2-3名;校青年骨干教师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可推荐3名。

三、推荐程序

(一)申报人认真填写《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校青年骨干教师选拔推荐表》(附件1);

(二)由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排序推荐,并提出推荐意见,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

(三)经校人才评价委员会评议、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经公示,报学校审批。

四、上报材料要求:

1、《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校青年骨干教师选拔推荐表》(附件1)一份,附件证明材料1套;

2、《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校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一览表》(附件2)一份;

申报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校青年骨干教师的材料报送日期截至20121129日,逾期不再受理。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05029@zust.edu.cn

联系人:陈海明联系电话:0571-85070152

附件1: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校青年骨干教师选拔推荐表.doc

附件2: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校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一览表.xls

人事处

201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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