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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岗位聘任个人考核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7日

各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2009年岗位聘任实施办法》(浙科院人〔2009〕7号)、《浙江科技学院岗位聘任基本条件与考核基本要求(试行)》(浙科院人〔2009〕8号)和《浙江科技学院管理岗岗位考核办法(试行)》(浙科院人〔2010〕4号)文件,现将2010-2011学年岗位聘任个人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考核

(一)专业技术岗考核

1、教学科研岗人员学年考核按学校或学院(部、中心)制定的相应岗级的学年考核要求执行。

2、辅导员参照管理岗的考核办法执行,应有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等考核要求。

3、二级学院(部、中心)、图书馆的教辅岗人员按聘任时制定的考核要求执行;机关部门中的教辅岗人员参照管理岗的要求执行。

4、“双肩挑”干部的教学科研考核要求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岗位聘任基本条件与考核基本要求(试行)》(浙科院人〔2009〕8号)第九条第八款执行。

(二)管理岗考核

管理岗人员学年考核按照《浙江科技学院管理岗岗位考核办法(试行)》(浙科院人〔2010〕4号)执行。

(三)工勤技能岗考核

工勤技能岗人员按聘任时制定的考核要求执行。

6-9级教学科研岗、教辅岗人员考核由各学院(部、中心)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等职能部门配合,考核结果报校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他岗位人员的考核由各单位(部门)负责,考核结果报岗聘办备案。5级及以上岗位人员应在不同范围内进行工作述职。

二、工作业绩核算

(一)个人教研科研业绩统计起止时间原则上为2010年6月1日——2011年5月31日。教学、教研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学科建设平台(含学科点、学科平台)或教学建设平台(含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类别参照《浙江科技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和《浙江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浙科院人〔2009〕9号)规定执行。

教学工作量(含教学研究与教学建设工作量)由各学院(部、中心)认定,教务处审核;科研工作量(学科建设工作量)由各学院(部、中心)认定,科技处(学科建设处)审核。

(二)岗位人员提交的业绩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考核结果为不称职,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岗位人员的教学科研工作量在聘期中不能重复计算使用,经批准同意移至本学年计算的工作量除外。

(三)教研科研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按1分=1.7当量学时相互折算,其中最低教研科研工作量和最低理论教学工作量不得相互折算。学年工作量超额完成部分根据本人需要可移至下一学年计算,具体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三、考核结果的认定和应用

(一)学年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类。

(二)各岗位人员的绩效工资结算和发放。

1、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各岗位人员,考核基本称职等级及以上者发放当年剩余部分的绩效工资,由所在部门根据学年考核结果和岗位履职情况提出分配方案,报机关岗位聘任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由人事处统一结算发放;考核不称职者或无故不参加考核者不再发放当年剩余部分的绩效工资。

2、二级学院(部、中心)根据学校核拨的绩效工资、自主创收经费、个人学年考核结果等因素,根据经二级教代会通过后的有关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发放当年剩余部分的绩效工资,并报人事处备案。

二级学院(部、中心)对学年考核称职且业绩突出的人员应给予绩效工资奖励补贴,未按岗位履行职责的人员可调整其相关的绩效工资,对学年考核不称职者,根据实际完成的业绩情况减扣相应的绩效工资。

四、其他规定

(一)因年龄原因聘期不满两年或延聘的人员参加正常聘任的,按相应考核要求执行。不参加正常聘任的聘期不满两年人员或延聘期未满的延聘人员,考核要求可适当降低。

(二)经学校批准的公派出国(出境)、上挂下派、在职脱产攻读博士学位、访问学者等进修人员的考核要求可适当降低,具体考核、绩效工资补贴细则由各学院(部、中心)制定。

(三)学年期间(2010.7.1-2011.6.30)新引进的人员不参加本学年考核。

(四)后勤公司的岗位考核由后勤公司自行组织并同步实施。

五、时间安排

(一)1-9级教学科研岗、教辅岗人员

1、请教学科研岗、教辅岗人员于6月23日前将个人业绩录入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岗位聘任考核模块,逾期系统将关闭;

登录方式:(1)校内:直接登录信息门户——人事系统——岗聘考核;(2)校外:先通过vpn登录内网(http://vpn.zust.edu.cn),再按校内登录办法登录。

2、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要指定专人认真核实考核表,审核人员于6月30日前在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内完成6-9级教学科研岗、教辅岗人员的业绩审核,逾期系统将关闭;

3、教务处、科技处于7月15日前对6-9级教学科研岗、教辅岗人员的业绩复核完毕;

4、二级学院(部、中心)根据审核情况研究讨论考核结果。9月9日前交以下材料:

(1)6-9级教学科研岗、教辅岗人员:在系统内自动生成《6-9级教学科研岗、教辅岗人员学年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2010-2011学年岗位聘任考核表(教学科研岗、教辅岗)》(附件2),打印、领导签字、盖章后交人事处;

(2)1-5级教学科研岗、教辅岗人员:《学年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2010-2011学年岗位聘任考核表(教学科研岗、教辅岗)》(附件2),领导签字、盖章交人事处,《学年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需交电子稿;

5、人事处汇总考核结果,报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二)管理岗及参照管理岗考核的人员

1、机关各部门人员

(1)请各单位(部门)于6月20日前到人事处领取或自行下载《2010-2011学年岗位聘任考核表(管理岗及参照管理岗考核人员)》(附件4)、《管理岗考核基本指标测评表》(附件5);

(2)个人填写表格,单位(部门)按照《浙江科技学院管理岗岗位考核办法(试行)》(浙科院人〔2010〕4号)文件要求开展内部职员互评、领导测评、汇总统计测评数据等工作。机关各部门请于6月27日前将《2010-2011学年岗位聘任考核表(管理岗及参照管理岗考核人员)》(附件4)和《机关各部门管理岗学年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7)盖章后交人事处,《机关各部门管理岗学年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7)需交电子稿。

2、其余单位人员

二级学院(部、中心)管理岗人员,图书馆、后勤公司人员只需报学年考核结果。请各单位(部门)于9月9日前将《学年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2010-2011学年岗位聘任考核表(管理岗及参照管理岗考核人员)》(附件4)盖章后交人事处,《学年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需交电子稿。

联系方式:

人事处:胡 骏、沈树声,85070155,E-mail:hujun@zust.edu.cn

教务处:王登科,85070116;

科技处:李 俊,85070131。

附件:1、6-9级教学科研岗、教辅岗人员学年考核情况汇总表.xls

2、2010-2011学年岗位聘任考核表(教学科研岗、教辅岗).doc

3、学年考核情况汇总表.xls

4、2010-2011学年岗位聘任考核表(管理岗及参照管理岗考核人员).doc

5、管理岗考核基本指标测评表.doc

6、管理岗考核目标管理指标测评表.doc

7、机关各部门管理岗学年考核情况汇总表.xls

8、2010-2011学年岗位聘任考核个人科研工作量统计的说明.doc

9、2010-2011学年岗位聘任考核教学部分填表说明.doc

10、2010-2011学年岗位聘任个人考核系统使用说明.doc

人事处

201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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