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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3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春季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 认定对象

高等学校任教人员和拟聘任教人员。

二、 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取得高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国外取得的学历,须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

(三)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员均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跨学科申请教师资格的,按非师范教育类处理。毕业证书上未反映是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必须由原就读学校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

2、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上报体检结果采用专用表格——《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并由主检医师在体检表上签署“合格”或“不合格”的明确结论。再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必须重新体检。

(五)相应免试条件:

1、高等学校聘任教授、副教授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免(三)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3195511以前出生者可免普通话测试。

三、 申报程序

(一)、423日前,各单位将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名单和专业评议组成员名单报人事处。(专业评议组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教师职务)

(二)、426日至54日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和证书复印工作,并将材料上交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我省2010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结合现场确认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42654日(其它时间系统关闭)。

2、网上申报程序

1)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左侧“网上申报”图标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申报系统。

2)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

如果申请人是首次登录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人信息,则直接点击“网上申报”页面中的“注册”按钮;阅读“申请人必读”并接受“网上申报协议”;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浙江省)和认定机构(浙江省教育厅);选择现场确认点(浙江科技学院)。

申请人须阅读网报注意事项;阅读信息填写说明,填写申请人详细信息。个人简历信息至少须填二条,起、止时间的格式为YYYY-MM-DD(例如2010-01-01)。网报系统中上传的照片须是近期免冠正面.jpg格式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的信息,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3)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网报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在“网上申报”页面输入申请人姓名、有效证件号码、登录密码和验证码,点“登录”。登录成功后,可以查看填报的申请信息,在详细信息页面中进行申请信息修改,修改后点击“修改”按钮。

4)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申请人点击“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可以查看现场确认注意事项的详细信息,点击“打印”按钮后点击“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并签名。

5)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申请人基本信息页面点击“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进行页面设置后,点击“打印申请表”打印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是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6)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表,以及其他表格、证书复印件一并报送所在单位。

(三)、514日前,各单位完成相关证件复印件和相关表格的审核工作,签署单位意见,将申请材料报送人事处。

四、 申报材料清单: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5、《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由所在单位组织填写,总支盖章)

7、《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汇总表》

8、《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材料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教师资格认定顺延到下一次办理。

联系人:胡丰华    联系电话:85070152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

 

人事处

                                         OO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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