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
为促进高等教育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地方高等教育质量,中央财政特设立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根据财政部《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0]2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0]97号)、《关于做好2010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浙财教[2010]9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建设规划和今年的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规划内容包括以下6个方面:特色重点学科建设、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
根据中央和浙江省文件精神,我省2010年主要申报特色重点学科建设、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4方面的项目,我校2010年重点申报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3方面的项目。
二、我校规划方案和项目申报原则
(一)结合校、院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制订,统筹三年(2010—2012年)规划,分年实施,体现前瞻性、可持续性。
(二)结合申硕立项学科建设和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实施工作,强化应用型和国际化特色,突出重点,加强论证,注重建设绩效,并提高申报成功率。
三、我校规划方案的编写要求及分工
规划方案包括九个部分内容。先由各二级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编写规划方案(每个二级单位编写一份规划方案,一至九部分均需填写),再由下面所列协调部门对相应部分内容进行指导、汇总,并加以提炼,发展规划处负责学校规划方案的统稿工作。
(一)现状(分管领导:郑友取,协调部门:规划处)
简述学校基本情况;特色重点学科建设、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二)指导思想(分管领导:郑友取,协调部门:规划处)
规划的方针(理念)、战略思想以及总体考虑。
(三)总体目标(分管领导:郑友取,协调部门:规划处)
1.总体建设目标;
2.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可行性分析。
(四)主要建设内容(按以下五类的具体要求分别填报,请仔细对照浙财教[2010]97号《浙江省“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第三条内容填写)
1.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类项目(分管领导:郑友取,协调部门:学科处;现有6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做规划,2010年重点由申硕授权立项建设学科参加申报)
建设目标(要有具体的考核指标)及必要性分析;建设任务(围绕建设目标展开);规划期内各建设项目及内容等
2.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类项目(分管领导:吕进、赵东福,协调部门:教务处、设备处;各二级单位均可申报)
建设目标(要有具体的考核指标)及必要性分析;建设任务(围绕建设目标展开);规划期内各建设项目及内容等
3.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类项目(分管领导:吕进、赵东福、郑友取,协调部门:教务处、科技处、设备处;各二级单位均可申报)
建设目标(要有具体的考核指标)及必要性分析;建设任务(围绕建设目标展开);规划期内各建设项目及内容等
4.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分管领导:吕进,协调部门:网管中心、图书馆、产后处、教务处)
建设目标(要有具体的考核指标)及必要性分析;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校园网基础条件、数字图书信息资源和共享平台三方面建设任务的具体建设计划(围绕建设目标展开);规划期内各建设项目及内容等
5.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类项目(分管领导:杜卫,协调部门:人事处、学科处)
建设目标(要有具体的考核指标)及必要性分析;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与引进、科研创新团队培育与扶持、师资队伍培训与交流等三个方面建设任务的具体建设计划(具有可操作性、与建设目标密切呼应);学校的政策措施;实施周期与步骤;资金预算与用途等。
(五)建设资金预算及主要用途(分管领导:杜卫,协调部门:计财处)
1.规划总资金预算及年度预算
2.中央专项资金及主要用途
3.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主要用途
4.学校自筹资金来源及主要用途
5.其他资金来源及主要用途
(六)建设项目实施组织及进度安排(分管领导:郑友取,协调部门:规划处)
(七)预期效益分析(分管领导:杜卫,协调部门:计财处)
(八)保障措施包括管理机制、管理队伍、环境条件、资金筹措、政府采购、集中支付等。(分管领导:杜卫,协调部门:规划处)
(九)附表表1,表2,表3-1、3-2、3-3、3-4、3-5、3-6,表4-1、4-2(分管领导和协调部门同第四部分,其中表1“学校基本情况”由学校统一填写)
四、今年项目的申报工作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我校今年申报“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类项目”、“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类项目”、“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类项目”。各二级单位申报2010年的项目,须在上述规划的基础上,填写《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及《申请书附表》,《申请书》及《附表》需每个项目单独编制,其中“学校基本情况”栏目由学校统一填写。
五、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由于规划和申报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吃透上级文件精神,把申报工作作为学校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做。在项目申报过程中要加强沟通交流,二级单位要主动向有关职能部门咨询,同时了解兄弟高校同类学院的申报情况。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的联系,为项目申报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各二级单位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各二级单位务必于6月7日上午11:00前将规划方案和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档打包后报规划处,邮箱:fgc@zust.edu.cn,联系人:陶永建。
附件1:浙财教〔2010〕97号.doc
附件2:浙财教〔2010〕98号文.doc
附件3:2010-2012年项目建设规划书.doc
附件4: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5:项目申请书附表.xls
附件6:项目预算申请汇总表1.xls
规划处
201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