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青年教师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的暂行规定》和《浙江科技学院人事处关于青年教师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1年度青年教师进企业单位实践进修申报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发展需要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等要求,合理科学地制定出2011年度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进修计划。
二、根据各单位(部门)2011度进企业单位实践进修计划及企业对人才、技术需求进行双向选择对接,确定下企业实践进修的教师。
三、在本校工作一年以上,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无企事业单位(除学校外)工作经历教师申报。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的教师,要求90%的工作日必须在企事业单位。
四、各单位(部门)认真填写《2011年度下企业实践进修计划表》(见附件),于2010年11月20前将书面稿(负责人签字并部门盖章)交人事处,电子表格发hrszb@zust.edu.cn.
联系人:祝霞85070152。
附件:2011年度下企业实践进修计划表
人事处
2010
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