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教技司[2010]395号),现就学校推荐2010年度“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推荐的教育部创新团队须符合《“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附件2)所列各项基本条件。2.推荐的团队带头人是两院院士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其他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3.担任高校校级领导职务的专家一般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4.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团队不再申报本计划。二、申报领域按照如下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化学化工、农业、能源、信息、资源、环境、材料、先进制造、管理。三、申报名额学校推荐名额为1个。四、申报材料拟申报团队请仔细阅读教技司[2010]395号通知和相关文件(附后),根据“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的推荐条件,做好材料的填写工作。请申报团队于12月6日前将《“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申请书》简表1份报人事处,学校确定推荐团队后再报送全部材料。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教技司[2010] 395 号.doc
2.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doc3.创新团队申请书.doc
人事处
201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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