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五四”青年节停课半天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补课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5月4日(原安排补5月2日的课)“五四”青年节下午停课,所涉及的课程由任课教师与学生协商后安排时间补足课时,并同时报教师所在学院和学生所在学院备案。
二、原安排5月4日(即补5月2日的课)晚上的课不变。
三、5月4日上午一律不得调、停课,各任课教师务必做好学生到课考勤工作。
四、请各学院(部)安排好有关教学工作,并及时通知教师和学生。
教务处
2008-4-29
上一条:定于本周三下午开全院大会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校办“关于2008年“五四”青年节停课半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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