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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以及做好党支部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4日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以及做好基层党支部星级评定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认真开好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来进行,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中央和省委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认真组织开展理论学习

党支部要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一次、二次全会精神。召开组织生活会前,要在日常学习基础上,集中1天时间,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对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老党员、流动党员等群体,党支部要通过送学上门、线上学习、返乡补课等方式,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三)联系实际深入查摆问题

党支部和党员要把自已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全面开展“六查六看”:党支部委员会要重点查在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问题和差距,看有没有把支部建设与中心工作有效结合、有没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有没有每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有没有党员失联失管、有没有规范做好党务工作、有没有从严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等情况。党员要重点查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看有没有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没有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有没有按期交纳党费、有没有履职尽责、有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没有廉洁自律等情况。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员“党性体检、民主评议”

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采取党员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同时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要结合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同时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流动党员可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有关情况和评定意见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党纪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措施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学院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学院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学院党委派人列席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并进行点评。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层层转发文件,不搞“痕迹管理”,以好的作风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基层党支部星级评定工作

为认真贯彻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教育厅《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以及学校《关于印发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请各二级党组织按《关于推行五星级管理深化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浙党组〔2019〕1号)的通知要求,开展基层党支部星级评定工作。

(一)评定标准

分类参照《实施意见》中“新时代高校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参考标准”进行星级评定。星级评定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95分以上为五星级,90—94分为四星级,80—89分为三星级,70—79分为二星级,60—69分为一星级,60分以下无星。

(二)组织实施

各基层党支部的星级评定由学院党委负责组织审定。按照“基层党支部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组织评定”等程序开展。要求严格把握评定标准,特别要从严控制“五星级”党支部比例,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有“一票否决”情况的直接确定为“无星级”党支部。要召开专题会议,对下属基层党支部逐个分析、评星定级,研究制定整顿方案,评定结果向基层党支部委员会通报。

(三)其他要求

基层党组织的星级评定一般应结合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一并实施。评定为五星级的基层党支部将纳入党内评优评先的重要参照。

三、材料报送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以及基层党支部的星级评定工作(支部层面)要在2023年3月24日前完成。各支部将《浙江科技学院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交学院,纸质稿支部留存)、《浙江科技学院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表》(附件2,电子稿交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交学院)、《党支部(支委会)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清单》(附件5,电子稿交学院)、《浙江科技学院基层党支部星级评定自评表》(附件8,电子稿交学院)等有关材料,于2023年3月24日前上报学院党委,电子版发邮箱chenglili@zust.edu.cn。

《浙江科技学院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盖章完毕后放入其党员档案;《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4)、《支部党员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承诺)清单》(附件6)、《浙江科技学院服务型基层党支部星级评定满意度测评表》(附件9)由各党支部留存。


附件:

1.浙江科技学院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浙江科技学院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表

3.浙江科技学院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4.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5.党支部(支委会)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清单

6.支部党员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承诺)清单

7.新时代高校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参考标准(师生党支部)

8.浙江科技学院基层党支部星级评定自评表

9.浙江科技学院基层党支部星级评定满意度测评表

10.浙江科技学院基层支部星级评定结果汇总表




电气学院党委

2023年2月24日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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