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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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1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加强我校教材建设,鼓励教师结合学校专业建设和教学实际编写高水平应用型本科教材,总结卓越计划实施成果,突出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启动2015年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建设立项要求和条件

(一)教材建设的立项基本要求

1、符合我校人才培养定位与目标。

2、符合学校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教学改革要求。

3、解决学校教学急需,填补学科空白的新教材。

4、优先支持卓越计划实施专业相关教材。

(二)申请学校教材建设立项的条件

1、申报教材建设立项的教材,其主编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主编为我校教师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有3年及以上讲授本课程的教学经历;主编的思想、观念要体现时代精神,学术造诣较高,具备扎实的学科理论基础,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系列教材还要有高水平的教材编写小组)。

2、教材知识体系和内容与国内同类教材进行对比分析,经论证确有创新点与特色。

3、教材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同时必须是本科教材。

4、申报教材建设立项的主编每年只允许申报一种教材,在教材未出版之前一般不得申报新的教材建设立项,参编人员的参编教材数不得超过2个(含)。

5、对于符合我校人才培养定位,没有同类教材的相关教材,在立项评审中将优先考虑。

6、对于已有同类优秀教材的公共基础类教材,严格控制立项。

(三)获准使用的自编教材(讲义),在学校使用过2轮以上(含2轮),质量较高,并得到同行教师和学生好评的教材,在立项时可优先考虑。

二、教材建设经费及建设期限

对于立项的教材建设项目,学校给予每一建设项目20000元资助。

本年度立项教材须在2017年12月30日前出版。

三、教材建设的立项

1、申报人填写《浙江科技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能反映教材特色的教材样稿(至少一章)等材料。申报材料报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

2、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卓越计划专业所在学院可推荐2-3项,其它学院(部、中心)推荐1项报教务处,推荐2-3项的须排序。3、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发文公布立项项目。

请各部门于11月16日前将立项材料(《浙江科技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表》1份、及《2015年浙江科技学院教材建设项目汇总表》1份)纸质稿交教务处210办公室,电子稿发至zht1253@163.com

附件:

1、浙江科技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表

2、2015年浙江科技学院教材建设项目汇总表

3、浙江科技学院教材建设立项评审表

教务处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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