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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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期末考试监考教师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8日

各二级学院(部):

此次期末考试的监考教师依然在教务管理系统里落实。请各教学单位教务员以自己用户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安排本次期末考试的监考教师【考试管理—集中考试排考—考试监考教师安排—安排监考教师、主副巡考】。

1.公共基础课请各开课学院至少安排3人作为主考及考务工作人员,负责在各教学区设立考务办公室,公共基础课的各位监考教师请统一到各教学区设立考务办公室领、回卷。其中小和山校区考务办公室设在教师休息室A2-240(负责A教学区考场的试卷收发),安吉校区考务办公室在20*-101阶梯教室。

2.专业和专业基础课务必安排任课老师作为主考或监考教师负责拿送考试试卷。

3、有红色“合考”标记的为合班考试,数字相同为同一考场。

4、实际人数超过56(含56)人以上须安排三个监考教师,诚信考场超过50的须安排2人监考,其他可安排一人。(小和山校区思政类课程是诚信考试,安吉校区都是诚信考试)

5、根据二级学院的反馈意见,全英文授课专业班级(留学生)的考场,都须安排三个监考教师,其中需有一名男教师(包括分散考试)。

6、原则上排第一位的是主监考,负责领卷、回卷。

请各教学单位于6月4日下班前安排好各自学院的监考教师,系统将于5日关闭录入教师的功能。也请于5日前把各学院的巡考和值班教师以及值班电话报于教务处,原则上有本学院考试学生和监考教师的学院要求安排巡考和值班人员。

其他事宜:

一、教务处统一排考的课程,考场情况登记表由各二级学院教务秘书从系统打印后提供给主考教师,放入试卷袋【打印界面:集中考试地点安排—考场学生名单打印(R)—当前记录(或显示)学生名单(T)】;

、考场违规情况记录表和监考须知等领卷时在文印室领取(包括小和山校区诚信考场门贴)。

三、监考须知:

1、监考教师须提前20分钟(诚信考场须提前30分钟)到考场,公共基础课须到各考务办公室领卷。

2、要求考前清场,认真检查核对考生考试证件【重修、补考须学生证、身份证两证】换证考试须身份证】。

3、要求在黑板上书写座位号、考试时间、考试科目(闭、开卷)、考生须知。

4、要求考生在考场名单上签名。

5、要求宣读考生守则,手机严禁带入考场。

6、要求试卷、答题纸按顺序从小到大排序。

7、若发现作弊情况,由监考教师详细填写考场违纪记录表并签字,同时将学生作弊材料(学生本人签字)连同此表及时上报教务处处理。

教务处

201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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