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本科专业大类招生与培养实施办法(试行)》(浙科院教〔2015〕16号)相关规定:学校对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3”的培养模式,即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和专业方向,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第二学期参加本专业大类的分流,第三学期正式进入本专业大类中的某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学习。
自2014年起,我校机械(机械类)、电气(电气类)、信息(电子信息类)、生化/轻工(化工与制药类)四个学院实行大类招生。
现将2014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部署如下:
1、5月6日,教务处和学院网页公布各二级学院的分流细则;
2、5月7日——5月13日,学院完成分流解读、学生分流组织、分流结果公示等工作;
3、5月14日,学院将分流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4、5月15日,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学生分流后的学籍操作。
本次大类分流工作时间比较紧,为尽量减小对后续排课、选课等教学管理环节的影响,请各相关学院务必按照教务处的时间安排完成本次分流工作。
教务处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