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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补考注意事项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2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要求各二级学院(部)做好以下工作:

1、各二级学院(部)务必做好补考考试的诚信教育宣传工作和考务人员(监考教师)的监考培训工作。

2、监考教师应当在考试开始前十五分钟到达考场,并提前做好试卷领取、清理考场后,允许考生就座。不得让考生将书包、书籍、笔记本、纸张、手机等带入座位,对上述物品应当指定地方集中存放。

3、监考教师必须向学生明确考试时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手机,一经发现,一律按作弊处理。

4、按监考须知要求写好板书、宣读《考生守则》,核对考生有效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等工作;不得让持无效证件的考生参加考试。特别在黑板上提醒考生有全程监控。

5补考期间小和山校区不安排班车;安吉校区37日(周六)上午10:30安排一辆班车(上车点在小和山校门口岗亭处),其他时间按正常班车。

特别提醒考生:

1、必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两证齐全)参加考试。

2、取消考试资格、缺考、作弊、重修的学生无补考资格。

3、考生必须在补考名单上签名。

教务处

201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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