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创建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49号)(附件一)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二级学院,认真研读省教育厅申报文件,对已有的校外实习基地进行全面疏理,好中选优,积极开展申报工作,组织填写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为申报书(包括基地建设方案和保障条件等)(附件二)和建设与管理办法(包括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与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等)。每个申报基地需配有反映基地整体情况的3-5分钟视频文件(制作成ASF或WMV格式,分辨率640*480以上)和3-5幅图片(制作成JPG格式,大小在2MB以内)。相关材料经本学院分管院长审核后,请于2014年10月20日前发到教务处,并请准备5分钟的PPT汇报材料。
教务处联系人:洪 哲,行政楼217办公室,联系电话:85070122,
电子邮箱:546054322@qq.com,
附件一:《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浙江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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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