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日常教学管理与监督,保持良好教风学风,提高教学质量,学院定于第十二周(5月5日-5月9日)开展教风学风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实施
教风学风专项检查工作由教务处、学生处、教学督导组和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各学院自查和教务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安排表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检查内容
(一)教风方面
1.教师出勤情况:主要检查教师迟到、早退、停/调、代课等情况;
2.教师课堂教学组织情况:主要检查教师教学资料(如教材、教案或PPT等)是否齐备,是否按照教学计划内容进行授课及课堂教学秩序维护等情况。
3.教师上课精神面貌。主要检查教师上课是否精神饱满,是否认真组织教学,是否有改作业、玩手机、打瞌睡等懈怠行为,如达到教学事故认定条件的,需及时上报处理。
(二)学风方面
1.学生出勤情况:主要检查学生迟到、早退、旷课(到课率)等情况;
2.学生课堂学习纪律遵守情况和学习状态:主要检查学生上课睡觉、聊天、玩手机等影响课堂教学秩序的不良行为。
三、检查要求
良好的教风学风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前提,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切实做好检查各项工作。
1.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教学督导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和辅导员等组成的“教风学风专项检查小组”,落实检查各项具体工作,加强教风学风督导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日常教学检查学生意见较集中和学生评教满意度较低的任课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跟踪反馈和指导,务求实效。各学院教风学风专项检查工作安排表(附件2)请于4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应认真总结,形成自查工作报告(重点阐述存在问题和拟采取的措施)于5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
2.教学督导组根据日常教学检查、学生评教情况,酌情安排督导教师随堂听课,重点加强对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排名后30%教师的听课和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与教师本人或所在学院(部、中心)沟通。教学督导组听课记录表(复印件)和综合情况反馈请于5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
3.由学院统一安排的教风学风检查人员应于课前10分钟到达指定教学楼,检查教师到位情况,若有事需提前请假并委托他人代为检查,检查需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进行。要求每人每天抽查教师不得少于3人,检查结束后认真填写《教风学风专项检查情况反馈表》(见附件3),并于次日上午10:00前将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教务部联系,联系电话:85070116,邮箱:hzpigeon@126.com。
附件:
1.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风学风专项检查教务处检查人员安排表
2.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风学风专项检查学院检查人员安排表
3.浙江科技学院教风学风专项检查情况反馈表
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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