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加强课程建设与改革的实施意见(浙科院教〔2012〕13号)》及《浙江科技学院课程引进与建设计划(浙科院教〔2013〕23号)》文件要求,今年我校启动引进20门左右的国外优质课程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主要内容
以引进国外大学特别是德国FH大学优质课程为抓手,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重点支持专业课程,尤其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专业核心课的引进与建设,以点带面,推进全校各类课程的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和考核方式改革,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其具体建设内容按《浙江科技学院课程引进与建设计划(浙科院教〔2013〕23号)》文件执行。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原则上要引进和使用国外优秀原版教材及采用全外语授课,可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国内出版高质量外文教材及采用双语授课。
2、根据课程的课程群归属,以课程组的骨干成员作为课程建设组成员进行课程引进和建设申报工作,主要是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
3、主讲教师至少有连续3个月出国(境)访学经历,学术造诣高,或具备雅思(6.0以上)、WSK、BFT考试(高级)合格者证书,或采用双语教学一年以上。
4、2012年度已经立项的引进国外课程,可申请按最新标准验收,验收合格后补足经费,进行持续建设。
三、申报名额分配
本次重点在“卓越计划”实施专业、中德“2+3”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专业、全英文授课专业、浙江省优势专业中开展首批课程引进和建设试点工作,在上述专业中遴选一批专业核心课程及部分特色课程,重点引进德国FH大学的优质课程,优先考虑已经联系好出国访问的教师申报。其它专业出国访问的教师也可申请立项建设,不占本年度名额指标限制,但后续年度该专业立项指标相应减少。二级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2。
四、经费使用要求
1、项目建设期为二年,建设期内学校资助每门引进国外优质课程建设经费3万元。经费使用按照《浙江科技学院教学经费使用办法》执行。
2、课程建设经费与项目实施进度挂钩,第一年拨付立项建设经费2万元,经年度检查合格再拨付第二年建设经费1万元。课程年度检查不合格者,冻结剩余经费,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在项目实施期间,当年未用完的经费可转结到下年度继续使用,建设期满未用完经费半年内收回。
3、课程建设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制。课程建设经费用于国外教授指导咨询费,图书资料购置、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和CAJ课件的开发、教材和教参资料的编写、课程检查评估、课程网站维护、课程学术交流和相关调研、相关教研论文发表等有关开支。
五、申报评审要求
1、申报负责人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引进国外优质课程申请书》(附件1),交所在部门。
2、各部门组织评选、立项、公示,报教务处备案。
3、教务处对各部门拟立项课程进行审定,学校发文公布。
请各部门于11月12日前将拟立项的《浙江科技学院引进国外优质课程申请书》1份纸质稿交教务处221办公室,电子稿发至zht1253@163.com。联系人:张海天,电话:85070118 。
六、项目建设管理
1、学校将在每年底组织引进国外优质课程的检查工作。检查合格的课程继续列为引进国外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并获得相应建设经费资助;对建设不力的引进国外优质课程,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做出责令限期整改或撤销资格的处理,被撤销资格的课程,不得再申报各级课程建设。
2、建设期满,教务处组织专家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引进国外优质课程评估指标体系》(附件3)进行验收,评估分数大于90分可定为优秀课程,并择优推荐上一级项目申报。
3、引进国外优质课程各负责人应根据优质课程上网材料清单(见附件4)要求及时在网站上展示本课程的建设成果,积极开展网上教学活动。课程上网内容的年度更新(或新增)比例不得低于5%,更新工作由课程负责人负责。
附件:
1、《浙江科技学院引进国外优质课程申请书》
2、相关二级学院名额分配表
3、浙江科技学院引进国外优质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4、浙江科技学院引进国外优质课程上网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
5、《浙江科技学院课程引进与建设计划(浙科院教〔2013〕23号)》
教务处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