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管理,要求各二级学院(部)做好以下工作:
1、监考教师应当在考试开始前十五分钟到达考场,并提前做好试卷领取、清理考场后,允许考生就座。不得让考生将书包、书籍、笔记本、纸张、手机等带入座位,对上述物品应当指定地方集中存放。
2、按监考须知要求写好板书、宣读《考生守则》,核对考生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等工作;不得让持无效证件的考生参加考试。
3、要求考场座位号不要按考生的学号顺序排座位,要错位安排。
4巡考人员考试时间内要加强对监考教师和考生考场纪律的的督查,发现异常及时纠正或上报考务人员。
5、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上厕所,特殊情况需有监考教师陪同到厕所门口,且每次一个考场只允许一个考生进出。
教务处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