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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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集中考试安排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1日

各二级学院(部):

教务处根据各教学部门对“期末考试预排表”的反馈信息,对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做了最终调整,现已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公布。为保证每一位学生都能按时参加各门考试,请务必做好两件事:

1、进入 “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考试管理/集中考试排考/考试地点安排,选“2010-2011学年第2学期”、“A︱期末集中考”、“显示教学班组成”,将“期末集中考试安排”在二级学院(部)网站公布,公布信息应包括下列基本项目:“任课教师”、“课程名称”、“合考”、“人数”、“实际人数”、“考试教室”、“考座数”、“教学班组成”、“考试时间”。

2、通知任课教师及时上网查看课程考试信息。

3、通知学生及时进入校园网“教务管理系统http://60.190.253.155/default2.aspx”,查询本人在期末集中考试周内的课程考试信息,必要时到二级学院(部)网站查询各教学班的课程考试信息,按时参加考试。

4、分散考可安排:(1)第17-18周,(2)第19周教务处安排的集中考试区域以外的教学区。分散考试各学院也要安排巡考,巡考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备注:

1、本学期期末考试卷使用教务处统一印制的专用草稿纸。草稿纸上印有“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考试专用草稿纸”字样,考生不得自带草稿纸,违者按违纪作弊论处。考生必须在专用草稿纸上指定位置填写自己专业班级,学号、姓名等考生信息。该草稿纸可在印完试卷的同时向文印室领取,分装试卷袋时随试卷一起放入试卷袋。一份试卷原则上只配有一张专用草稿纸,考生在不够用的基础上可以向监考教师申请草稿纸,所有草稿纸考完须随试卷一起上交。

2、考前必须做好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要求每位监考教师严格按照《浙江科技学院教师监考职责》履行各项监考任务,做好领卷、在黑板上公布座位编排及其他考试信息,彻底清理考场、宣读《考生守则》及核对考生有效证件等工作。

3、请各二级学院必须做好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宣传工作,强调考生必须带齐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才能参加考试,一卡通不能作为有效考试证件。如有证件遗失者,请考前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补办手续(身份证遗失到保卫处开具证明后到派出所办理、学生证遗失到教务处办理),学生凭临时身份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生证补办申请表》可以参加考试,考试现场不办理任何证件、证明。

附:2011-2012-2期末集中考试安排

教务处

201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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