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浙科院教[2008]5号)文,本学期的教师自评和同行专家评价将于2012年5月29日开始,到2012年6月11日结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同行专家评价
根据各教学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本学期同行专家评教采取专家组会议评定的方式。
(1)请各单位于2012年6月1日11:00前上交本学期的同行专家名单(见附件1)。每个单位的同行专家人员数量根据各单位教师数定在7-15人。同行专家成员须从二级学院领导、各系(教研室、实验室)负责人、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知名教授专家等中产生。具体由各教学单位讨论确定。专家组组长请在备注中注明。
(2)各教学单位于2012年6月11日前组织同行专家会议对本部门的教师完成评价。同行专家组以随机听课的记录为依据,并根据实际情况完成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特别是教学态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保公平公正。请各部门于2012年6月11日11:00前上交由同行专家签名的同行专家评价分表(见附件2)。取消同行专家评教分的部门,请上交“本部门关于取消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同行专家评教的说明”,同行专家评价比例折算到学生评教中。
2.评价学生控制的功能
任课教师在2012年5月29日至2012年6月11日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在自已所任教班级的学生中选择至多10%的学生,这些学生的评教成绩不统计到教师的评教成绩。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自己的选择。(操作方法见附件3)
3.取消教师自评
根据教务处调研及多次教师座谈会的意见反馈,普遍认为教师自评意义不大,经研究决定,本学期取消教师自评,相应的比例折算到学生评教中。
4.评价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85070129。
教务处
2012
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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