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浙科院教[2008]5号)文,本学期的教师自评和同行专家评价将于
2010年
12月
29日
开始,到
2011年
2月
20日
结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师自评
本学期的教师自评采取网上评价的方式。(操作方法见附件1)
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教师自评的,其对应比例折算到学生评教中。对于教师自评为
满分的
老师,如经查实在教学检查中出现不良教学通报、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等问题,教师自评成绩无效,其比例折算到学生评教中。
2.同行专家评价
根据各教学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本学期同行专家评教采取专家组会议评定的方式。
(1)请各单位于
2010年
12月
28日
15:00前上交本学期的同行专家名单(表格见附件2)。每个单位的同行专家人员数量根据各单位教师数定在7-15人。同行专家成员须从二级学院领导、各系(教研室、实验室)负责人、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知名教授专家等中产生。具体由各教学单位讨论确定。专家组组长请在备注中注明。
(2)各教学单位于
2011年
2月
20日前
组织同行专家会议对本部门的教师完成评价。同行专家组以随机听课的记录为依据,并根据实际情况完成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特别是教学态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保公平公正。请于
2011年2月20日
15:30前上交由同行专家签名的同行专家评价分表(见附件3),逾期不交的部门,同行专家评价比例折算到学生评教中。
3.评价学生控制的功能
任课教师在
2010年
12月
29日
至
2011年
2月
20日
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在自已所任教班级的学生中选择至多10%的学生,这些学生的评教成绩不统计到教师的评教成绩。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自己的选择。(操作方法见附件1)
4.评价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与教务处于芬联系,联系电话:85070129。
重点强调:以上各个时间点以前要求完成的工作,请务必完成,错过时间点将不再受理!
教务处
2010年12月24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