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椐《浙江科技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浙科院教〔2008〕7号)、《浙江科技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管理办法》(浙科院教〔2008〕13号)等文件规定,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每年年底要对本单位的校级教学团队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进行阶段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连同当年经费决算及下年度经费预算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建设进展情况,拨发、缓发或取消下一年度建设经费。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根椐文件规定做好年度检查工作,对本部门在建的校级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进行检查,并于12月30日前将检查结果交教务处221办公室。教务处将根据建设进展情况,拨发、缓发或取消明年建设经费。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教学团队建设年度建设进展报告.rar
2.浙江科技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年度建设进展报告.rar
3.浙江科技学院校级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一览表.rar
教务处
2009-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