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末将对已完成研究工作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组织一次结题验收。请准备结题验收的项目主持人,根据学校“关于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管理的暂行规定”(浙科院高〔2006〕3号)中结题验收的要求做好结题验收准备工作。
申请验收的项目主持人请将结题申请书、结题报告(研究报告)、研究成果(均一式2份)交所在部门。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经费使用情况、研究内容总结、效果分析、结论。研究成果包括:课件、教材、实验指导书、试题(卷)库、正式刊物论文等。其中,重点项目要求公开发表两篇以上论文(至少一篇为核心期刊);一般项目应有公开发表论文;CAI课件建设项目必须有课件实物。
各部门请将项目主持人提交的结题验收材料汇总,并填写校教学研究项目2010年结题项目汇总表后,于6月22日前将结题验收材料交教务处221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稿发:zht1253@163.com。
教务处将根据项目主持人提交的结题申请书、结题报告、研究成果等情况,组织专家组对申请结题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者,教务处将统一发文公布,同意结题。
附:1.校教学研究项目2010年结题项目汇总表
2.结题申请书
教务处
2010
年5
月27
日
关于做好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