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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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存、使用毕业设计(论文)及学位论文的管理”等办法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7日

各二级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使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现特制定“关于保存、使用毕业设计(论文)及学位论文的管理办法”、“浙江科技学院涉密毕业设计(论文)及学位论文管理暂行办”,及“浙江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学位论文提交说明”、“浙江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其中

“浙江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需装订在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目录前面。

请各二级学院能根据上述办法及具体说明,督促毕业生做好相关的毕业设计(论文)提交等工作,使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并成为我校宝贵的精神财富和特色资源。

教务处  图书馆

关于保存、使用毕业设计(论文)等管理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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