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浙江省拟建立实验教学资源共享系统,实行实验教学资源共享,学科优势互补。我校是浙江省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将参加实验教学资源共享系统的试点工作。根据浙江省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要求,请二级学院(部、中心)上报可供共享的实验教学资源,包括学科、教师、设备等;及需共享的课程及时间、要求。请各学院于本周五下班前将附表发送到wangdengke@zust.edu.cn.联系人:王登科85070116
教务处
2010-4-21
附浙江省实验教学资源共享系统构架简介
浙江省实验教学资源共享系统主要考虑以下形式共享:
1、委托开课。受托学校根据委托学校对课程的教学要求、教学计划等,安排教师和场地,接收委托方学生?
2、共享设备。由委托方派教师,按照本校的教学要求、到受托方上课,仅利用对方的仪器设备和设施。
3、教师互聘。委托可以委托对方优秀教师在受托方学校开课,也可聘请对方学校优秀教师到本校上课。
4、学分互换。在一定范围内,在几个学科如物理、电工电子、化学等学科试点。
表格:1、可共享学科
学科名称 |
省重点学科 |
校重点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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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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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是否 |
2、可共享教师
3、可共享设备
4、需共享的课程
课程名称 |
开课时间 |
实验名称 |
实验要求(可附实验教学大纲)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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