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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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学生网上评教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3日
关于开展学生网上评教的通知
(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
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浙科院教[2008]5号)文,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定于2009年 4月20日(第十周)周一上午9:00开始,到2009年5月29日(第十五周)周五下午4:00为止对十七周之前结束的课程进行评教。评价指标及其它相关规定详见文件。
各二级学院(部)要充分重视学生评教工作,组织学生学习网上评教指标体系,加强宣传力度,加强组织管理,使得每个学生都要关心、支持评教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并确保参评学生的样本容量。 不参加评价的同学,将无法进行成绩查询,并且下学期也无法进行选课。
请各二级学院(部)组织本单位同行专家认真制定听课计划,并按计划完成听课任务,确保同行专家评价样本的有效性、公平性和公正性。
1、 本学期参加评教的教师和学生:
全校05—08级全体学生(含04级建筑学专业)。
参加评教的教师:承担我校本科课堂教学任务(含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体育教学)的教师包括主讲教师、助理教师、实验指导教师、外聘教师等。
2、 网上评教时间:2009年 4月20日——2009年5月29日
3、 具体要求:
请二级学院针对前9周的上课情况,务必认真核实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做到每个上课教师都有评教成绩;每个学生都能评教到任课教师本人;对教学任务与上课不符及待定的情况请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任务修改报告。
对确实存在评教困难不参加评教的课程,由教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理由,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上报教务处审批。
请在 4月15日前完成相关修改和上报工作,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关闭相关课程的评教。若在规定时间内不做以上修改,评教后出现的一系列影响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问题,教务处不再做任何处理, 请学院一定认真核实本学期的教学任务。评教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与教务处梁晶晶联系,联系电话:85070126。
4、 操作方法:
学生可到学校各机房参加评教,网址:http://172.16.11.212(校内网),也可在自己的电脑或其他可以上网的电脑上评教,网址 http://60.190.253.155(校外互联网)或登陆学校主页 http://www.361creative.com,点击教务管理系统,如出现系统故障的问题,请及时与申老师联系,电话:85070121
教务处
200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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