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科院[2006]199号文件,本学期对教师实行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请各二级学院(部)在12月20日前完成二级学院同行评价和教师自评分的统计,将本学院统计结果(包括同行评价分和教师自评分)电子和文本汇总表(格式见后)于12月20日前交到教务处215房间。联系电话:85070126,联系人:梁晶晶。
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已进行一半,但从目前的评教结果来看,评教人数很少,评教率极低。评教与教学考核工作密不可分,作好评教工作是抓好教学工作的重要基础,
评教率低表明
评价样本量小,会直接影响到教师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请各单位切实做好学生思想工作,鼓励学生参与评教。电子文本请到教务处下载专区下载。
附:1、截止到12月4日的学生完全评教率。
2、EXCEL的汇总表格。
教务处
200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