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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图书馆):
为了进一步推动数字化校园及教学信息化建设,更好地为全院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确保学生选课、毕业设计选题、评教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教务系统内教师信息需要进一步完善及更新,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完善教师信息库中的教师个人信息
经过多次的教师信息完善,目前很多教师信息已经比较完备,但仍有部分教师信息不完整也不正确,给学生选课、评教以及毕业设计选题等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尤其是“出生日期、联系电话、E-mail、毕业院校、毕业专业、教师简介、照片”等需要及时更新(职称、学历信息将来由人事处统一维护)。
教师的信息可由教师本人在网页上维护(登入教务系统Web页面,选择“信息维护”——>“个人简介”,直接修改保存即可),完善相应信息,其中“教师简介”(500字以内)的内容,原则上应包含:教学经历、教学改革研究、科研论文、更新时间等信息。教师本人已经在网页上维护了的,请及时检查更新内容,务必确保个人信息的正确和完整。以后教师信息表中栏目内容如有变化,均由教师自己负责及时更新,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图书馆)做好检查督促工作,由于教师信息不完善或不准确导致学生选课、评教及教务数据统计错误由教师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这里的教师指所有已经承担或准备承担教学任务的老师,包括教师、实验人员、辅导员和行政人员等。
二、外聘及返聘等教师个人信息的维护与管理
外聘及返聘教师须严格按人事处和教务处要求办好相应手续。各外聘及返聘教师的信息二级学院(部、中心、图书馆)须及时上报教务处,凡未在人事处提供的教职工名单将一律按外聘教师计,由教务处统一在教务系统中予以明确标示,设为“外聘”。未在人事处的教职工名单中且未按要求办理外聘手续的请于下学期开学初补办外聘手续,未及时办理者教务系统将按不在岗统一处理,不能参加任何教学活动。
外聘及返聘教师的个人信息可由教师本人网页上维护或者先经表格填写再由二级学院(部、中心、图书馆)教务员检查录入,并及时更新。
现把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图书馆)教师信息未完善名单(未包括外聘教师及未在人事处名单里面的教师)统一下发给你们,请予检查核对,将非教学人员、外聘人员和外部门人员等予以标注,教学院长签字,部门盖章确认后于2010年1月15日之前纸质稿交教务处行政楼-209应卫平处,同时电子稿发jinhua_boy@sina.com。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图书馆)务必通知到每个教师,将完善教师信息的重要性传达给每位教师,并督促教师及时准确地完善教师信息。
教务处
二〇一○年一月八日
附件1:教师信息不完善的数据统计及数据核对反馈单
附件2:“教师基本信息”维护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