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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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监考班车等的相关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30日

各教学单位: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于 111 122(包括双休日)进行。考试期间在原正常班车的基础上增加以下监考班车:

1、上午715从学院路东大门出发,途径留下、府苑、康乐、古荡,到小和山A教学区。

2、下午1240从学院路校区东大门发出,途经留下、府苑、康乐、古荡,到小和山校区A教学区。

3、下午1640从小和山校区A教学区出发,途经留下、府苑、康乐、古荡,到学院路校区东大门。

4、双休日上午715从学院路东大门出发,途径留下、府苑、康乐、古荡,到小和山A教学区。上午1120从小和山校区A教学区出发,途经留下、府苑、康乐、古荡,到学院路校区东大门。

(备注:取消原定的上午1120从小和山A教学区出发到学院路东大门的班车,双休日除外)。

备注:

1本学期期末考试卷使用教务处统一印制的专用草稿纸。草稿纸上印有“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考试专用草稿纸”字样,考生不得自带草稿纸,违者按违纪作弊论处。考生必须在专用草稿纸上指定位置填写自己专业班级,学号、姓名等考生信息。该草稿纸可在印完试卷的同时向文印室领取,分装试卷袋时随试卷一起放入试卷袋。一份试卷原则上只配有一张专用草稿纸,考生在不够用的基础上可以向监考教师申请草稿纸,所有草稿纸考完须随试卷一起上交。

2、考前必须做好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要求每位监考教师严格按照浙江科技学院教师监考职责》履行各项监考任务,做好领卷、在黑板上公布座位编排及其他考试信息(明确写明“严禁考生自带草稿纸,违者按违纪作弊论处”)、彻底清理考场、宣读考生守则》及核对考生有效证件等工作。

3、请各二级学院必须做好学生的考前教育工作,强调考生必须带齐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才能参加考试,一卡通不能作为有效考试证件。如有证件遗失者,请考前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补办手续(身份证遗失到保卫处开具证明后到派出所办理、学生证遗失到教务处办理),学生凭临时身份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生证补办申请表》可以参加考试,考试现场不办理任何证件、证明。

4、公共基础课的各位监考教师请统一到各教学区设立考务办公室领、回卷。其中A区考务办公室设在教师休息室A2-240(负责A教学区考场的试卷收发),B区设在B4-217(负责B教学区考场的试卷收发),图书馆考务办公室设在图书馆213(负责图书馆考场的试卷收发,其中1月19日上午《大学英语A/B》考试收发卷在图书馆106)。

5、其他课程的考试试卷统一由开课学院指派专人送往考场。

教务处

200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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