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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通 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05日
通 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在11月3日晚上的期中考试中发现精艺园(B区教学楼)多个考场(主要为B4-221、B4-222、B4-314)的凳子大量缺失,严重影响了考试秩序,请各相关部门告之本部门的教师和学生,未经教务处批准,禁止擅自挪用教室内桌椅等教学设施,如再有擅自挪用教室桌椅行为,一经查实,教师和学生将分别按《浙江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及《浙江科技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0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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