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椐《浙江科技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浙科院教〔2008〕7号)、《浙江科技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管理办法》(浙科院教〔2008〕13号)、《浙江科技学院优秀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浙科院政〔2007〕85号)、《浙江科技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浙科院政〔2007〕97号)、《浙江科技学院特色专业(方向)建设实施办法》(浙科院政〔2007〕112号)等文件规定,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每年年底要对本单位的校级教学建设项目进行阶段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连同当年经费决算及下年度经费预算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建设进展情况,拨发、缓发或取消下一年度建设经费。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根椐文件规定做好校教学建设项目年度检查工作,对本部门在建的校级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重点专业、特色专业(方向)、重点建设课程进行检查,并于12月25日前将检查结果交教务处221办公室。教务处将根据建设进展情况,拨发、缓发或取消明年建设经费。
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可登录校园网/教务处/表格/教学管理/教学建设情况资料汇编查找,相关文件可登录校园网内网查阅。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教学团队建设年度建设进展报告
2.浙江科技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年度建设进展报告
3.校重点(特色)建设专业中期检查表
4.校重点建设课程中期检查表
教务处
2009-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