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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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维修电工、钳工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4日

为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促进学生学用结合,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能力,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证工作管理办法》(浙科院办〔200714号),《浙江科技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浙科教〔20072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30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课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6]201号)等文件精神,工程实践中心结合学校及中心的实际情况,拟开展面向校内学生的维修电工(中级)、钳工(中级)职业技能培训,并依托浙江科技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进行上述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相关事项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过二周电工电子实习、钳工实习的校内各专业学生。
二、培训人数
维修电工3035/班;钳工3040/班。

三、培训时间
培训总课时为80学时,第一期培训起止时间为 20091121 20091220(周末全天)。
四、学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报名表原件
2
.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
3
2寸免冠正面彩色近照一张(含表格照片,背后注明专业班级及姓名)
五、培训及鉴定费用
1.
培训费用330/人。
2.
鉴定费120/人。
3.
教材费按教材定价实收。
六、证书
鉴定合格者将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审核认定的维修电工(中级)、钳工(中级)技术等级证书。

七、学分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文件精神,通过鉴定的的学生可获得创新学分1分。
八、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
.报名地点:
A4-405
2
.报名时间:2009113日~1118

3.联系人及电话:朱雅萍,850702521335578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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