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5-04-27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接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通知,按照《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的有关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指南
依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浙财教〔2015〕6号)、《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浙科金发〔2014〕1号)等有关管理规定,省自然科学基金办根据浙江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向全省发布项目申请指南,引导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
二、项目类型
本次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型分为:一般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重点项目和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杰青项目)。学术交流项目另行通知。
三、申请总量的适度控制
为进一步提高申请质量、促进公平有序竞争、保障科学基金工作的可持续发展,201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总量实行适度控制。根据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前三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立项和申请情况,并结合省自然科学基金委限额方案,经研究,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实行限额申报(具体额度分配见附件1)。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应积极组织申报,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申报积极性,切实提高申报质量,更好地提高立项率。必须做到:1)积极组织,广泛发动。积极鼓励广大教师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尤其是青年博士教师。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须在申报额度基数上增加1倍申报数,全部排序推荐。2)严格评审,择优推荐。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必须做到程序规范,科学有效。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须邀请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择优推荐,并提出修改意见,其中35周岁以下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不少于申请量的40%。
四、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
2.申请人应当是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在编且在岗科学技术人员,且在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六个月,并且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分为“主要成员”和“非主要成员”两类。“主要成员”指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正式在编或者聘用且每年在浙江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的科学技术人员,并且应当是省自然科学基金的注册会员。“非主要成员”指境外省外人员、省内非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人员、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不符合会员申请资格人员。符合项目组“主要成员”资格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以“非主要成员”身份参与申报。
在读研究生、博士后以及省外、境外科研人员只能以非主要成员身份参与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项目组全体成员在提交申请前须知情同意。申报期间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将为每位会员提供“申请验证码”(详见操作指南),用来验证是否同意参加相关申请。申请人填写“主要成员”信息时,须输入各主要成员的“申请验证码”、身份证号码。各会员的申请验证码当年只能使用二次,请各位会员注意保管好本人的“申请验证码”。
4.因违反省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管理规定受到处分而被暂停或取消申报资格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
5.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当年作为主持人或者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
6.如果申请人已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必须在通过结题验收后,才可申请主持新项目。(注:2015年度拟结题项目验收工作将于下半年完成,相关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201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7.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年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注:以依托单位统一上报到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的年度申请项目清单为准,不含学术交流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将被暂停2016年度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的申请资格。
8.2013年1月1日至申请提交日期间已获得其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以及与省基金申请项目研究内容的主要区别;申请人不得以与已获得资助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者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再次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9.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前,请谨慎考虑与其他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可能产生的冲突。根据省科技厅有关规定,项目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一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10.各类项目申请人需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参见相应的项目申请指南(见附件2)。
五、申请书填写
申请书实行全文网上填报,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网址:www.zjnsf.gov.cn)申报专栏下载2016年版的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和网上填报操作指南。
六、集中填报和接收时间
2016年度本校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填报工作,自2015年5月15日上午9:00时开始,6月5日下午16:00截止。省杰青项目申请人须在该时间段内上传签章后的省杰青项目推荐表扫描件、3-5篇代表性论著PDF文档。
2015年6月26日下午16:00时前,申请人应当将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上传至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上传该扫描件的,将被视为其已放弃项目申请,不再参加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依托单位应当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及时通知、检查、督促各项目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文档的填报、上传工作。
七、联系方式
行政楼303室。联系人:霍迪;电话:85070132;邮箱:zustkyc@163.com。
科研处
2015年4月27日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201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限额表
附件2:201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
附件3:201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
附件4:2016年度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