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请填写2013年及2014年立项的纵横项科研项目的《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压缩包中附件2),于3月31日前完成。
(压缩包中有财务处提供的项目支出明细供填写参考。附件4)
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关系到高校科研经费专项检查,请所有相关老师认真对待!!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
根据省监察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浙监〔2012〕32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 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号)要求,省教育厅办公室日前下发了《关于对高等学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41号)(附件1),将于近期对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校科研处于3月5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度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请各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高等学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和科研处《关于做好2015年度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本部门教师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的工作,于3月31日前上报。
本次填报为自2013年起至今所有纵横向科研项目(已经在校园网上公示的项目,如无新的经费使用情况,可不用填报),由项目负责人认真按照《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附件2)中的填报说明进行如实填报。电子文档请按照“纵向项目”与“横向项目”的分类,经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汇总后,压缩打包文件,连同《2015年度科研经费公开项目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zustkyc@163.com。
各部门要把公开的重点放在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科目支出情况上。坚决防止和制止虚构项目支出、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虚列、虚报、冒领科研劳务费,用科研经费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等违规问题的发生。
科研处、计财处、监察处、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