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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坚定信念、与党同心”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项目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6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现将浙社科联《关于申报“坚定信念、与党同心”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有兴趣的部门或者老师积极申报。联系人:范志庚,电话:85070181,邮箱:103253@zust.edu.cn

关于申报“坚定信念、与党同心”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省级学会(研究会、协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社科院、省社科联的统一部署,2015年在全省社科理论界开展“坚定信念、与党同心”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顺利扎实富有成效地开展此次活动,现征求各市、县(市区)社科联,各高校社科联,各省级学会(研究会、协会)和民办社科研究机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活动意义

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社科理论界“走转改”工作,引导广大社科理论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增强理论自信,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努力培养一支“坚定信念、与党同心”的社科理论工作者队伍。

二、项目申报

各社科联、各学会及民办社科研究机构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本学会学术活动情况和年度工作安排,丰富活动内涵,创新活动载体,采取组织学术研讨、理论培训、课题研究、科普报告、演讲比赛、社会实践活动、撰写体会文章等多种形式,积极申报开展“坚定信念、与党同心”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项目。

各市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可上报3-5个活动项目;各县(市、区)社科联,省社科联系统的学会(研究会、协会)和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可上报1-3个活动项目。申报的项目形式为学术研讨交流的,可纳入省社科联“当代浙学论坛”系列。

三、工作要求

各社科联要统筹安排,精心谋划,积极申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项目。省级学会(研究会、协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要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将纳入2015年度社团工作考核内容。组织开展活动时,要着力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各申报项目组织实施完成后10天内向省社科联提交1份1500字左右的情况总结,并附1-3张活动照片,供刊登省级新闻媒体和《社科动态》、浙江社科网用。

各单位请于4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省社科联社团处邮箱:zjsslxhc@vip.163.com(请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单位项目申报表”字样)。纸质申报表寄至: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2 省计算所大楼B座404室,邮编:310006。联系人及电话:杨希平 余娜玮,0571—88055086、88055087(传真)

附件:“坚定信念、与党同心”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项目申报表

“坚定信念、与党同心”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项目申报表.docx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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