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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社科规划管理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5日
关于开展全省社科规划管理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9-24 浏览: 21次

各有关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增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我省社科规划管理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开展全国社科规划管理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组织开展社科规划管理工作调研活动,通过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进一步掌握我省社科研究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总结近年来社科规划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梳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主要内容
本次调查统计范围为高等院校、社科院、党校、党政机关研究部门和民办社科研究机构。调查学科为国家社科基金 26个学科(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调查对象包括普通高校(含高职院校)、省级(含副省级城市)以上社科院和党校(含市委党校)、省级以上党政机关所属社科研究机构和主要民办社科研究机构。
1.研究人员基本情况。
主要统计本单位在职和 80岁(含)以下已退休的专门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人员。本次统计不包括教辅人员和行政人员,兼职人员一律在原单位统计,汇总后填写《xx单位社科研究人员统计表》(参见表1-1/2)。
2.重点研究机构情况。
主要统计本单位的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省部级研究基地、有特色的实体性质的重点社科研究机构。主要内容包括机构(基地)名称、主要研究领域、负责人、经费来源及额度、科研团队人数、代表性研究成果、社会影响等,每个重点研究机构分别填写《 xx社科重点研究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参见表2-1,表可复制),汇总后填写《xx单位社科重点研究机构汇总表》(参见表2-2)。
3.重点学科基本情况。
主要统计本单位最具影响力、在全国具有比较优势的重点学科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学科名称、依托单位、学科带头人、学科团队人数、学科主要特色和代表性研究成果、是否为国家及省重点学科、是否为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及博士生人数等相关信息,每个学科分别填写《 xx单位重点学科基本情况登记表》(参见表3-1),汇总后填写《xx单位社科研究重点学科情况汇总表》(参见表3-2)。
4.科研成果情况。
主要统计本单位 2012年出版学术专著数、核心期刊(CSSCI)发表论文数(按第一作者统计)、调研报告数、获奖成果数(省部级以上政府奖)等内容,填写《xx单位社科研究成果数量汇总表》(参见表5)。
二、调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调研活动。各相关二级学院(部、中心)要把这次调研工作作为今年下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调研实效。
2.如实填报统计表格。调查数据要真实完整,统计结束后,二级学院(部、中心)将纸质表格加盖公章报送科技处。
三、调研时间安排
请各相关二级学院(部、中心)于 10月1日前将电子材料发送到科技处邮箱。并于 10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科技处327。
联系人及电话:茹潇潇 85070132
电子邮箱: zustkjcrxx@126.com
科技处
2013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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