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做好2012年度浙江科技学院学科交叉预研专项项目申报和2012年应结题项目的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申报指南: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省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将按照“择需、择优”的原则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现代物流、高端装备制造、海洋开发、先进网络与通讯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新能源汽车和文化建设及其产业发展等10个领域。
1) 新能源: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和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2) 新材料:高分子材料及功能化学品、燃料电池新材料和生物工程材料等高性能结构材料和功能材料的研发。
3) 节能环保:绿色高效热能、电能利用及节能建筑等技术、装备和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
4) 现代物流:在食品安全、大宗商品和高危物品等领域的现代物流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
5) 高端装备制造:大型工程施工设备及关键部件、汽车零部件加工的柔性制造关键设备、电器产品在线检测及自动化装配生产线、光机电集成设备等高端装备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6) 海洋开发:港航服务业、海洋产业发展规划和海洋经济等领域若干核心技术的研究。
7) 先进网络与通讯技术:通信网络、物联网、高端软件和云计算等新一代
网络信息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8) 农产品精深加工:农副产品高值化深加工技术、工艺和装备、功能性成分提取、纯化和应用、
9) 新能源汽车:纯电驱动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化、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集成开发和纯电动汽车动力系统平台等技术攻关。
10) 文化建设及其产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发展体系、高校文化建设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
2、申报要求:
1)项目必须由至少跨两个学院不同一级学科的教师联合申请,积极鼓励与较大规模企业合作开展有关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应用的研究项目(须有横向课题作支撑)。
2)一般项目要求以获取省部级项目为主要目标。重点项目要求有重要科学意义或有重要应用前景,特别是与学科发展前沿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结合,并有望获得国家级项目资助或产业化实施。
3)项目应有学科互补、相对完善的科研梯队,申请者及项目实施单位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和基本工作条件。重点项目的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3、资助强度:
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单项资助10万元左右,重点项目单项资助20万元左右;人文社科及文理交叉类一般项目单项资助6万元左右,重点项目单项资助10万元左右。所有项目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二期核拨。
4、注意事项:
1)申报条件严格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学科交叉预研专项实施办法》(浙科院科〔2010〕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特别注意“项目申请者和主要参加者同期申请或在研的预研项目限为1项。”的要求。项目组前三位成员为主要参加者,不包括项目负责人(申请人)。
当年完成结题的项目不计限项。
2)项目申报必须经项目组所有成员知情同意,并签字确认。经费预算必须有计算依据及理由。请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学科交叉预研专项项目申请书》的最新格式填报(“经费预算表”、“项目组成员”栏目有调整,其他不变)。
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应当严格审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参加评审。
5、材料递交:
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学科交叉预研专项申报书》(附件1)的要求撰写申报书。
6、截止时间:
2012年11月14日。
二、中期检查
1、2011年学科交叉预研专项受资助者,需提交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并附佐证材料,报告需包括研究进展、经费使用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
2、截止时间:
2012年11月12日。
三、项目结题
1、2010年学科交叉预研专项受资助者,需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格式参照省科技计划项目,见附件3)并附佐证材料。
2、截止时间:
2012年11月25日。
四、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书、中期检查报告、结题验收报告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交科技处327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tangbuming@163.com。
联系人:唐步明 85070132。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学科交叉预研专项项目申请书 附件2:浙江科技学院学科交叉预研专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3: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清单(见步骤2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