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按照《浙江科技学院标志性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详见浙科院人〔2009〕9号文件或附件1)和校科技处《关于调整学校标志性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2010年12月科技处通知,详见附件2),将对2010年标志性科研成果予以统计并奖励。奖励范围主要包括:我校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为第一作者且我校为第一单位(单位中文名称为浙江科技学院,英文名称为ZHEJIA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的SCIE/EI-C收录论文,我校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为第一完成人且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获奖和高层次科研学科建设平台,我校正式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为第一发明人且我校为专利权人的授权发明专利;其中论文正式发表时间、发明专利授权时间、获奖证书或发文时间和高层次科研学科建设平台立项时间均须在
2010年
1月
1日
至
12月
31日
期间。
为保证本次奖励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及时布置,认真统计与核实,汇总后于
11
月
10
日前将相关科研成果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和汇总表(附件
3
)打印盖章交至行政楼
321
办公室,并将汇总表电子稿发至
zustkjc@126.com
。
2010年度奖励均以本次统计为准,漏报或逾期将作为自动放弃,不再接受补报。
每项成果的申报人应对成果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造假或重复申报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学术不端的有关规定处理该申报人。
联系人:叶良,联系电话:
85070181
科技处
201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