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2009年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和动员有关人员申报,具体要求见如下文件。 申请材料一式4份,3月23日前送达科技处,逾期不候。 科技处联系人:陈光锋 85070132ems@zust.edu.cn
关于征集2009年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杭科计〔2009〕16号
各区、县(市)科技局,市各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科技强市建设规划纲要(2006-2010年)》,为帮助企业应对危机,转型升级,加强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攻关,构建3+1现代产业体系。经研究决定,现公开征集2009年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具体事项如下: 一、计划类别 本次征集范围为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新农村建设及社会发展专项、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专项和科研院所专项。 二、支持对象和重点 根据杭州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除招标和软科学项目外,均由杭州市本级和各区、县(市)企、事业单位为第一承担单位并进行申报。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合作,研发攻关。本次征集项目的支持重点和方式详见附件。 凡列入市以上科技计划的项目,视同通过杭州市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所得税等有关财税政策的前置审核。 三、申报要求 本次征集项目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http://www.hzst.gov.cn)的“项目申报受理”栏(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并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进入“项目申报起草”中进行项目申报起草。(具体操作见网上申报指南)。 2、书面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项目申请表(网上提供打印功能)一式三份和各专项计划所要求提交的附件材料,经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和市各有关部门初审后一并报送;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直接报送市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一旦受理后,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各项指标原则上不能更改。 3、同一申请单位的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个专项;已获市财政经费资助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所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项目责任人、课题组长或副组长)最多担任一个在研的市级科技计划。 四、初审和推荐要求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和市有关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部门)单位所申报项目的初审和推荐。强调各区、县(市)和市有关部门,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产业发展特色和工作重点,推荐申报。初审通过后,完成网上审核,并在纸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要求各初审单位严格把关,减少差错,提高办事效率。项目申报截止后,对形式审查不符合的项目不再返还重报。 五、受理截止日期 企、事业单位申报截止日期: 2009年3月25日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市各有关部门推荐报送截止日期: 2009年3月30日。 六、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受理部门:杭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杭州市惠兴路2号,杭州科技大厦416室)。 联系人:蔡康 沈吉英 联系电话:87061059 87025452 附件:2009年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支持重点和方式(见科技处网站)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ΟΟ九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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