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浙江科技学院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分委员会
关于电气学院首届分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机构职责调整的通知
电气学院团〔20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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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气学院首届学生社团联合会机构调整的通知
一、电气学院分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性质
浙江科技学院电气学院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是在电气学院分团委的领导下,由电气学院分团委直接指导开展工作的学院学生组织。以“服务于社团,服务于会员”为恒久不变的宗旨。
二、电气学院分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主要任务
1、建立规范化的新社团申请成立机制,受理新社团成立申请,启动新社团成立审核程序。
2、对新成立的社团进行培训,指导并协助其进行社团机构的建立、运行和社团活动的开展。
3、原社团继续完善社团机构的建立和运行机制,并到社团联合会注册登记。
5、组织已有社团和新成立的社团进行招新活动。
6、对各社团的活动和发展提供服务并进行监督,对各社团的活动定期进行评议。
7、做好沟通各社团之间及各社团与院分团委、学生会的联系工作。
8、定期开展社团文化节,努力打造学院品牌活动。
三、电气学院分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组成
电气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接受学院分团委的领导。学生社团联合会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包括下设部门)与各级学生社团组成。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负责管理社团联合会日常事务,履行学生社团联合会权利与职责。各学生社团享有参加社团联合会组织的活动资格及相关权益。同时也必须遵守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四、社团登记和受理
9月28日起启动社团登记和受理程序,受理新社团成立申请。
五、机构设置
电气学院分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由社联主席领导。下设:主席助理团、办公室、组织宣传部、策划部、外联部、权益部。各部门设立人员安排为:
主席助理团:助理3名;办公室:主任1名
组织宣传部:部长1名;策划部:部长1名
外联部:部长1名; 权益部:部长1名
(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六、部门职能
(一)主席团
1、全面负责社联工作,并主持召开社联会议;
2、及时向学院团委汇报工作情况,经常同学院团委保持联系,自觉接受团委的领导;
3、代表社联与外界进行交流研讨;
4、主席对社团大会负责,并接受大会的监督;
5、指导、监督社联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6、审核、确定各部部长及成员;
7、把握、规划社联、社团发展方向。
(二)主席助理团
1、协助主席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工作落实情况,搞好每月工作总结及年度总结,向主席汇报。
2、全面协助主席召开电气学院社团联合会例会,协调各部门活动。
3、收集整理社联及各大协会活动的财务发票并定期向主席团汇报社联及各大协会财务报销状况;
4、完成领导、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
5、全面协助主席开展所有的活动,对外搜集相关信息做好主席的参谋工作。
(三)办公室
1、收集整理各社团的工作计划、活动资料、照片、总结等各种资料;
2、收集整理社联会内部的各种资料,并进行备份;
3、社联及各大会议记录及签到;
4、开会等信息的通知工作;
5、协助主席团制定章程、工作计划等的编辑;
6、协助主席统筹社联经费的使用,负责经费开支报销、记录。
(四)组织宣传部
1、全面负责系对外和对内的宣传工作,包括对社联及协会所举办的活动做前期的宣传(包括手绘
海报、电子海报和广告板的制作等);
2、做活动宣传视频等;
3、做好社联及协会对外宣传工作,树立良好的学院社团文化;
4、对于社联LOGO等的设计工作;
5、对学院的宣传资料做好整理,协助分团委宣传部完成院网的文字和图片资料方面的更新。
(五)策划部
1、协助主席团审核各社团以及社联策划书;
2、协助外联部长进行外联策划书的书写以及协助拉赞助;
(六)外联部
1、加强与各企业间的联络,为社联及各社团的优秀活动谋求商业赞助;
2、外联所得商业赞助均交由主席进行统一支配,个人可取外联外出拉赞助所得15%作为奖励。
3、定期对各社团活动进行调研交流,加强与社团的联系,通过与社团联合会的合作,规范、引导社团外联,逐步培养社团的自主性。
4、加强社联外联与协会各外联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强与校内外外联的联系与交流。
5、社联外联部是社联人人主页的管理者,须及时将各项信息公布于主页,主要内容包括人员分布、院内近期活动预告、照片风采展示等,或者随时发布一些励志状态。
(七)权益部
1、设定管理规定,协助主席团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变更、注销等有关工作的审核及备案;
2、对社联内部成员及社团人员的考核工作的落实;
3、对社联及各社团招新工作的部署及监督;
4、设定考核标准,考核社联内部及各大社团运行情况,为日后社团、部门以及个人评优提供现实依据并组织开展评优工作。
5、定期收集整理对社团的投诉或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社联主席团及相应社团,督促社团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6、承担合并前培训部的职能,在学期伊始针对各部门邀请嘉宾对社联及社团新生干事进行培训,帮助社联及社团成员熟悉学生工作。
本次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分团委所有
共青团浙江科技学院电气学院分团委
201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