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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结题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5日

按照学校通知精神,为了做好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对学院申报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项目申报

)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
2、创业训练项目
3、创业实践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项目主持人需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
2、项目组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1-2名
3、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三)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4),指导教师审阅并签署意见,提交给周广涛老师(办公室C1-430,电话0571-85070255)。
2、学院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本学院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时间另行通知)并将评审的项目分类进行排序,学院院长签字并盖学院章后,将结果报创新创业学院。
(四)申报截止时间

电气学院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23日24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附件1-4)发送至邮箱saee2016@163.com,纸质稿(一式1份)交至C1-430周老师处

二、项目结题

(一)结题范围
2018年立项的“国创计划”项目(含2017年未结题项目),项目主持人是2019届毕业的学生要求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
(二)结题验收内容
1.项目申请书规定的各项内容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2.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以及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3.项目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4.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情况。
(三)验收程序
1、学院于4月23日前(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组织专家审议项目研究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等材料,并组织项目现场答辩验收会,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验收。
2、学院组织专家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通过四个等级,其中,验收优秀项目比例不超过参加验收项目总数的20%。答辩验收结束后,学院及时整理完整的项目材料和答辩验收会的图片和文字总结材料,连同验收结果报送创新创业学院。
3、校级专家复核
注意: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项目组成员自实际结题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创计划项目,指导教师2年内不得再指导国创计划项目。对项目管理不力的二级学院,学校将酌情减少下一期申报指标。
(四)结题截止时间
请各位指导老师在4月19日前将附件5、附件6、附件8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aee2016@163.com,纸质稿(一式1份)交至C1-430周老师处,其中,结题报告需附相关材料复印件(包括调查报告、开发的软件或系统、发表的论文、专利、获奖证书、项目成果实物、模型及相应的设计说明书、图纸等)。

附件: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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