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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诚信教育主题班会评比活动的通知

2018年12月12日 13:34 点击:[]

为了加强我校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作为最重要的一门育人基础课程,贯穿于学生在浙江科技学院整个学习过程中,各学院、部、中心应积极开展立德树人,诚信为本的主题班会活动。安吉校区教学事务中心和安吉校区学生事务中心决定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联合开展诚信教育主题班会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班会主题

立德树人,诚信为本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81229

三、活动对象

安吉校区各班级

四、活动形式

以班级为单位,可请班主任、辅导员指导或参与,各班级也可自己增加诚信活动主题,安吉校区教学事务中心和学生事务中心将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对各班级班会开展情况进行测评。班会活动应包含以下内容。

五、活动内容

1.班委干部会议

安吉校区各书院、学院辅导员召开班委干部会议,会议结合安吉校区诚信教育的现状,通过班委干部会议讲课形式让学生了解诚信教育的内涵,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真诚待人、诚实守信、乐于助人、言行一致、责任教育、诚信立人、诚信考试与诚信考场的宣传等等,安排班委组织班会活动。各班委应在班会中传达班委干部会议的主要内容。

2.“诚信在我心中创意设计比赛动员:

动员学生自己动手制作诚信在我心中创意设计作品,每个班级内推荐3件作品,未获推荐的同学可按照比赛通知要求将作品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845742335@qq.com,学校对获得优胜作品进行展示和奖励,获奖作品适时展示并对设计者进行表彰。

3.我对立德树人,诚信为本的理解

通过观看诚信教育专题片、讲述我心中的诚信、诚信小活动(如:上演情景剧、进行诚信主题演讲、诗朗诵、辩论赛等)形式,深入思考诚信的内涵,认识到做人诚信的重要性和失信的严重后果,要求每位同学都要积极发言。

4.开展有关文件的学习问答活动

学习《浙江科技学院诚信考试规定(修订)》(浙科院教[2017]48号)、《浙江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细则》(浙科院教[2017]47号)等文件(见附件),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问答活动。

六、活动要求

1.突出主题。各班级切实落实立德树人,诚信为本这一主题教育活动,按要求全面贯彻教育内容,务必确保教育工作覆盖每位同学。

2.精心组织。各班级要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结合班级实际,发挥同学们创造性,做到目标明确、形式多样、方法得当、措施有力。

3.力求实效。各班级统一认识,认真策划,周密安排本次主题教育活动,将教育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活动效果及成效。通过本次活动,真正使诚信教育落到实处,有效警醒不诚信的人与事。

七、活动评比

1.学院自评

请所有班级于20181229日前上交活动总结一份(书面材料与电子文档),要求:图文并茂,内容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对象、形式和成效等,装订或排版形式不限,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年级辅导员组建评选小组,对照活动要求排序推荐前30%(四舍五入),至校区进行评比,并于20191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所有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845742335@qq.com,邮件主题:**学院诚信教育主题班会,所有书面材料交教学事务中心存档。

2.校区评比

安吉校区教学事务中心和学生事务中心将参考本学期期末考试各班级表现(有发生考试违规情况的班级不参与评比),根据各班级活动开展形式创新度、内容完整性、活动整体成效等进行评比(详见附件7),评比结果公示3天。

3.奖励设置

本次评比设置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0名,获奖班级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获奖班级及个人在评选各类集体、个人荣誉称号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附件:

1、《浙江科技学院诚信考试规定(修订)》(浙科院教[2017]48号)

2、《浙江科技学院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细则》(浙科院教[2017]47号)

3、《浙江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修订)》(浙科院教[2012]5号)

4、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节录

5、考试违纪作弊典型案例

6、诚信教育主题班会评比登记表

7、诚信教育主题班会评分标准

安吉校区教学事务中心、学生事务中心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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