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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上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2016年04月15日 12:58 点击:[]

安吉校区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
为扎实推进党的新生队伍建设,根据校团委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各班级团支部需严格遵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意见》(见附件1)要求,完成“推优”工作。“推优”过程中,准确把握所推团员质量,将优秀团员青年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推优”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填写《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见附件2),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
请各团支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于4月22日前电子版《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统计表》(见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xsswzx@zust.edu.cn,纸质版《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见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上交至行政楼214。联系人:宋老师,电话5661412。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意见》

2.《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

3.《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统计表》

4.《样表》

安吉校区团工委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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