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为及时办理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加强教育和管理,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要求,现将2016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各支部书记负责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入工作。
二、新生党员报到时,需提交本人有效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自带的党员材料;党员材料存放在新生档案中的,应及时核查档案。新生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须为原所在单位或原所在单位上级主管单位组织部门开具,介绍信抬头为“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或“浙江科技学院党委组织部”。对因故未持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新生党员,暂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手续,但相关党支部应及时掌握这类新生党员的情况,并督促他们尽快办理有关转接手续。
三、所在支部要对新生党员提供的党员材料进行仔细审查,对介绍信填写不规范、入党材料不完备的要及时告知他们进行补办。对发现入党材料有异常,存在弄虚作假嫌疑的,要暂停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待调查核实,查清真实情况后,再确定是否予以办理转入手续。
四、入党材料异常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可作为审核新生党员材料时的参考。
(一)入党年龄未满18周岁,或入党时培养考察期不满一年的。
(二)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入党的,如异地入党,即在原学校上学期间或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由家庭所在地的党组织发展入党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浙教工委〔2015〕1号)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调离或毕业离校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三)组织档案材料填写、审批不规范的,如《入党志愿书》及相关材料均出自一人之手、时间前后矛盾或关键处有涂改,介绍人未填写意见或上级党委没有指派专人谈话,上级党委未审批,预备党员转正没有支部大会决议党委就直接审批同意的等等。
(四)只持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个人组织档案材料,或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信息与组织档案材料党员信息不一致的,经与原单位核实无法说明情况的。
五、相关支部要及时登记经审核合格的新生党员基本情况,填写《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登记表》,准确采集党员信息。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将新生党员编入相应党支部,并对新生党员进行一次专门的主题教育。
六、相关党支部在认真核查的基础上,请于10月9日之前上交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上报《2016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情况登记表》(含电子版)(《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登记表》由党工委留存)等材料至安吉校区党工委。
安吉校区党工委联系电话:0572-5661021;联系人:黄老师
新竹书院党支部联系电话:0572-5661811;联系人:贾老师
劲竹书院党支部联系电话:0572-5661837;联系人:成老师
雅竹书院党支部联系电话:0572-5661850;联系人:付老师
翠竹书院党支部联系电话:0572-5661819;联系人:吴老师
秀竹书院党支部联系电话:0572-5661859;联系人:王老师
怡竹书院党支部联系电话:0572-5661825;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2016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情况登记表
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登记表
安吉校区党工委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