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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值班制度

2023年02月16日 10:26 点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中心整体服务水平,及时反映广大师生对中心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服务热线的信息沟通作用,规范值班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值班原则

第二条值班工作要遵循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原则,切实履行中心赋予值班工作的各项职责,做好向上级报送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和协助处置工作;并及时将各类工作下达、下情上传,确保信息畅通。

第三条要严格执行24小时热线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安排工作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管理人员担负值班工作。要明确值班人员的分工和责任,要坚守岗位,落实值班工作制度。

第三章值班规定

第四条中心管理人员值班表由公共事务部安排,月底前报办公室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

第五条中心管理人员的值班时间安排,正常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下午下班时1630分起至次日上午830分时间止。(白天上班时间由公共事务部副经理2负责热线电话的接听和记录);节假日:上午830分起至次日上午830分止,节假日上午830分起至下午1630分需在校值班。

第六条中心值班费用计算,正常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住校值班50/晚,不住校值班30/晚;节假日:住校值班100/天,不住校值班60/天。

第六条中心管理人员值班工作职责:

(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无故脱岗。

(二)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

(三)准确处置突发事件,及时向中心领导及有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必要时应带领维修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抢修。

(四)加强安全保卫意识,妥善处理中心有关事务。

第四章值班工作要求

第七条以普通话为主要工作语言,接通电话后,按照“您好,后勤服务热线”的语言规范服务,语气要亲切大方,态度要诚恳。

第八条热线电话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并做好上访接待工作。

第九条耐心听取师生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各项记录内容必须完整,需要记录来电时间、来电反映内容及中心相关部门反馈结果。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呈报给有关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及时处理,不能及时解决的必须在24小时内回复。

第十条值班热线为24小时服务。值班人员需认真遵守值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一般情况下不得离开值班室,如遇特殊情况的需将热线电话设置转移。

第十一条如实记录师生反映的问题及各类投诉,不得徇私舞弊、隐瞒真相。

第十二条不得随意泄露来电者的资料和所反映的事件。

第十三条及时转办投诉材料,按时进行调查处理回复。

第十四条遇事要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减少来电、来访者对同一事件多次反映或越级上访。

第十五条定期把师生反映的问题和情况整理归档,定期汇总分析。

第十六条保持值班室干净整洁,人离值班室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第十七条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当班工作不能及时完成的,要在记录表“备注”一栏上,注明要下一班继续完成的事项,并当面交接清楚,避免延误事件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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