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2号)等文件要求,为顺利做好我院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成立学院复试小组,负责考生的面试工作。
1、二级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郑林欣、詹俊、俞晓群、钟琴
2、复试秘书:吴萍、吴佳
二、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
1、第一志愿报考浙江科技学院艺术学院的考生,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地区艺术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调剂学生
(1)调剂基本条件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2019年我校自划线为A区国家线降60分,单科各降15分。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考生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不予认可。
(5)、学院通过网上调剂系统,筛选并确定拟复试考生名单。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由二级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主要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2.《浙江科技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
3.学历证明资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 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应在2018年10月30日之前颁发)、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3)提前毕业的考生,即目前在校三年级学生,必须持有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分证明原件,并注明该生在2019年9月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4)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17年9月1日前毕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具有复试资格。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大学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对待,须提供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对考生的复试资格需认真审查,填写《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凭《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参加复试各个环节,各环节都须加强对考生身份的确认,以防止冒名顶替等情况发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院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四)复试工作进程与地点安排
(五)复试工作具体实施细则
复试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坚持全面考核,客观评价,全程将进行录音录像。各学院根据本实施办法确定本学院复试具体办法、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业务课笔试:闭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占3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仅作为笔试成绩的参考,该项成绩不记入录取总分。
2.综合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测试:考核时间为20分钟。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占50%。主要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在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能力同时,将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对本科非艺术设计类专业的考生,请在面试的自我介绍中声明,告诉老师自己本科所学的专业课,同时请准备所面试专业的相关知识。主要内容包括:1)考生首先进行自我介绍(中英文选择其一),内容自定,时间不超过5分钟;2)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3)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4)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可提供能够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及证明等);5)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6)特长与兴趣;7)身心健康状况。
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核方式为口试,占20%。
(1)面试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并由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每位考生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面试时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记录表》。
(2)规范面试组织秩序管理,面试时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应将手机关机,不得抽烟,不得随意进出复试场所,注意候场考生的秩序管理及安排。考生不能携带手机进考场。
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科目相同。由学院负责组织命题、阅卷,试题难易程度应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的方式为笔试,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成绩计算:以上各环节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如有一个环节成绩不足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考生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50%+业务课笔试×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七)拟录取办法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按考生综合分进行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八)体检
2019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1、时间:3月27日下午14:30,无需体检表,无需空腹,14点在学校大门口统一坐车。
2、地点:浙大玉泉校医院;
3、体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自带体检费每人60元。
三、其它注意事项
1、2019年研究生招生的各项通知请及时关注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及艺术设计学院网页(包括复试名单、调剂通知等)。若无故不按时参加复试和体检,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注意我校研究生考生体检时间安排,及时参加体检,自带体检费每人60元,可支付宝支付。
3、请广大考生务必在复试、调剂工作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网上通知,否则后果自负。
4、请各位考生在面试环节携带纸质版作品集和个人简历,可ipad展示(选带,考生自定,不作特别要求,无需PPT展示,。
学院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 0571-85070550
纪检:钟琴 邮箱:artdesign@zust.edu.cn
艺术设计学院
2019年3月25日
浙江科技学院艺术设计学院2019年研究生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