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学科科研> 科研动态> 正文

关于2016年学校标志性科研成果拟奖励情况的公示 (第三轮)

作者:zustart 来源:  日期:2017-05-11 00:00:00 zustart 人气: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按照学校《浙江科技学院标志性科研业绩奖励办法》(浙科院科〔2015〕7号)文件规定,根据教师在科研系统中填报的2016年科研业绩情况,经统计、审核及上两轮公示后教师反映的情况调整,现将2016年拟奖励标志性科研成果(见附件)进行最后一轮公示,此公示结果将作为2016年科研成果奖励发放依据。本轮公示期为2017年5月9日至5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书面反馈到科研处。联系电话:85070131

附件:2016年拟奖励标志性科研成果一览表//upload/image/file/20170509/20170509083538_49682.xlsx


科研处

2017年5月9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