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杭州市科委《关于申报2017年科技服务业补助的通知》(见附件)精神要求,学校决定进行组织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4年10日9日后签订的技术开发(转让)合同,且在2016年1月23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的实际交易额(到账2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二、申报办法
申报采取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报送相结合,内容相同、同步递交的办法进行。申报必须同时提供如下材料:
(一)申报项目负责人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1.本项目技术开发(转让)合同;
2.技术合同的登记表;
3.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的备案证明;
4.每笔交易的有效票据和银行凭证;
5.项目委托单位“五合一”营业执照。
(二)申报项目负责人提供申报材料
电子版要求: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编号为文件名建立文件夹,内包含技术合同、技术合同的登记表、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的备案证明、每笔交易的有效票据和银行凭证、项目委托单位“五合一”营业执照等5个文件(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
三、注意事项
1.合同签订日期以技术合同登记表记录为准;实际交易日期以银行转账时间为准;备案登记日期以系统登记日期为准。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及时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并将材料汇总。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至科研处。
联系人:赏老师 电话:85070131
电子邮箱:shangxy18@sina.com
科研处
2017.6.19
附件:《关于申报2017年科技服务业补助的通知》(杭州市科委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