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科研与创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定于近期开展一批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科研与创作项目结项工作,本次结项工作前已完成的项目可提前申请结项。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中结项管理的有关规定,于3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寄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与教育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35615611@qq.com。省文旅厅将统一进行结项评审,届时将在官网上进行结项项目公布。
请科研秘书将学校通用的结题汇总表签字盖章,于3月30日前交行政楼303,结题汇总表电子稿同步发送至sunny201500@163.com.
省文旅厅联系人:温佳露、陈佳豪0571-82812980、85211606
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53号科技与教育处
附件:1.《管理办法》中有关结项管理的规定
2.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
3.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创作项目结项申请表